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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
一审的时间在十天后。
林濮去看守所又见过王志博两次,他的委托人李玲玲来过律所几次,林濮对于这场仗的胜算很大,为了舒蒙,他反而对于知道真正凶手更为迫切。
这几天后,市局一直沉寂着,直到今天。
午饭时间,林濮吃着舒蒙给自己准备的午饭。
今天有鱼有肉的丰盛,味道也相当不错,林濮已经完全习惯了别人对于他这个可爱饭盒的目光。
早晨的时候,舒蒙说给他买了个搭配饭盒的勺子,林濮一看是个粉色的汤勺,前端是个猫爪型。
“……我不要。”
林濮拒绝道。
“多可爱啊这搭配?”
舒蒙说。
“我不要。”
林濮五官都写着拒绝,“你给我拿走!”
“你会喜欢的啊。”
舒蒙说,“就带这个,没别的勺了。”
“打死我都不用这个吃。”
林濮说。
舒蒙拗不过他,最后只好说了“好好好”
,接着用了不知道什么障眼法,在林濮的眼皮子底下偷梁换柱,到了律所,林濮发现饭盒里只有这么一个勺子。
他借一次性餐具未果,只能默默拿起勺子,在办公室里做贼一样吃饭。
吃了一半,手机响了。
林濮一看是舒蒙,简直气不打一处来。
“我有个好消息和一个坏……”
“有事快说。”
林濮打断他。
“你最近越来越暴躁了啊,林律师。”
舒蒙说,“坏消息是,我把你的勺子换啦,哈哈哈。”
“我吃饭呢。”
林濮无语道。
“哦?所以你已经发现并且欣然接受了吗?用起来的体验感也没有那么差对不对?”
舒蒙哈哈笑起来,笑了会才道,“那我说好消息了,好消息就是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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